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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1992年以来,先后在西安临潼律师事务所、陕西第四律师事务所执业;1996年至2003年先后担任西安王炳森律师事务所和陕西菲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3年至2004年在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执业;2004年12月,与其他几位志同道合的律师共同组建创办北京市铭德律师事务所,为合伙人律师。
秦律师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最近成功代理了“不见不散”餐厅的案件、香港厨师索赔案、及歌手侵权赔偿案。执业十余年以来,从为盗窃伤害案到抢劫杀人案的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从邻里纠纷的小事到标的额逾亿元的大案的民商事诉讼代理,还有“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代理,历经千余件大小案件的磨练,不但锻炼和提高了自己的思辩能力,还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从而使自己办理民事代理、刑事辩护和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游刃有余,更有把握。多年的法律工作背景,造就了其成熟的法律诉讼技巧及良好的人际关系。本人善于总结办案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拘泥于法律条文,全方位考虑问题,力争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俱佳的美好局面。因此也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与信赖。
主要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商贸合同、经济诉讼与仲裁、行政诉讼、主攻公司企业并购、重组、破产等公司法律领域。
荣誉资历及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热衷社会公益活动,2005年全年参与组织了由部分在京的陕西籍的老同志倡议发起的:刘志丹烈士雕像竖立活动:,该活动引起党中央、中共河北省委及中共陕西省委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发专函批准举办这次活动,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均对本次活动作出重要批示,而且在百忙之中抽时间亲自参加了相关活动。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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